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五)
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一、德奥股份同步推进稽查执法与风险化解工作
广东证监局统筹案件查办和风险化解,在查实辖区涉“德隆系”上市公司德奥通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奥股份或公司)共计25亿元巨额违规担保案的同时,推动德奥股份平稳退市。“德隆系”相关案件牵涉德奥股份、中捷资源、新潮能源等多家上市公司。广东证监局与其他地方证监局密切配合,推进案件快查快办,并主动对接司法机关,统一认定标准,形成“上市公司行政追责、主管人员刑事追责”的立体追责共识,从严追究侵害投资者利益的大股东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局所协作机制,与深交所共同督导德奥股份做好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和投资者解释工作,并先后2次向地方政府通报退市风险情况,配合做好纠纷处置和维稳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年6月,德奥股份从深交所平稳退市。本案是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稽查执法全过程的典型案例,为后续同类案件查办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二、多策并举推动陕西建工股东兑现业绩承诺
陕西建工于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但重组资产北油工程2020年实现净利润 -895.48万元,未达业绩承诺协议规定的19,922.06万元。国有股东、自然人及民营股东等承诺方分别以疫情原因、维护国企客户关系等多种理由延迟兑现业绩承诺,严重影响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陕西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情况后,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导致意见分歧的根本原因。在摸清股东分歧原因、尊重原股东利益诉求、客观分析疫情影响基础上,协调上市公司和原股东分别达成共识,经过不懈努力,各承诺方股东先后结清了业绩补偿款项,业绩承诺补偿工作圆满结束。陕西建工业绩承诺的解决是在证监会指导下局所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的结果,也是“三点一线”机制发挥监管效能的具体体现,地方政府部门的协作对促进国有股东优先兑现业绩承诺也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