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四)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     浏览量:3402   分享到:
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四)
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一、浩欧博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行政处罚案
江苏证监局快速查办科创板公司第一起行政处罚案,表明对科创板违规“零容忍”的鲜明监管态度。2022年12月,江苏证监局对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就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行为,依法对浩欧博公司及实控人等罚款合计360万元,占到违规占用金额的21%,同时督促实控人及时归还占用资金。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勤勉尽责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方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江苏证监局坚持执法和风险处置“一盘棋”,综合考虑疫情、市场等因素,指导公司充分披露立案信息,妥善应对舆情、投资者来访来电,提醒属地政府关注,督促保荐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公司经营及股价平稳。该案的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流媒体进行了正面报道,投资者纷纷点赞,有力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紫光集团司法重整案
紫光集团因前期无序并购扩张,陷入流动性困境,2020年底爆发债务风险。2022年7月,紫光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优先类债权及120万以下普通债权实现全额现金清偿,总体清偿率超过95%。紫光集团司法重整程序规范透明、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进入债委会,债券持有人代表参与战略投资者遴选,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得到最大限度保护。此外,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提升重整的专业化水平。紫光集团司法重整通过法治化手段,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出清,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